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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校园内车辆管理制度
日期:2017-03-23 09:28:20  发布人:Kjxy_wzbwc  浏览量:137
   
  

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校园内车辆管理制度 

为了加强校园交通秩序治理,规范各类车辆停放,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,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,现将我院有关车辆管理制度规定如下:

一、凡进入本校的各类车辆,按照“谁车主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安全管理均由车主负全责,学院不承担车辆被盗及损坏等责任。

二、凡进入校区内的机动车、电动车、摩托车不准鸣号,以免影响教学、生活秩序;车辆需按规定的车速行驶(低于5km/小时),以免影响行人安全;进入我院施工的车辆按学院武装保卫处指定的路线行驶。

三、任何车辆(汽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、自行车),包括本院各部门公车、教职工及家属的私车、外来单位的车辆,一律按学院规定的地方有序停放,不得停放在校园的主干道路上或道路旁(因公运输车辆需卸完货后即走)。

四、雨花校区严格实行单双号停车制度,即双号日期车牌尾数为双号的车辆则停放在雨花校区;在单号日期车牌尾数为单号统一停放在雨花校区对面的国雅宿舍。

五、禁止学生驾驶汽车进入校园内。

六、学校团体活动包租的车辆,如需进入校园须经武装保卫处同意后按规定的时间、指定的路线行驶和停放。

七、教职工及其家属的自行车严禁在校园内从坡上往坡下骑行。

八、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车辆,外来车辆由武装保卫处劝其离开校园,谢绝入内;教职工车辆则由武装保卫处对其进行登记,并将车主的违规记录送学院组织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备案,并纳入本人当年的年度考核。

九、教职工及家属凡在校园内造成交通事故,一律由其本人或家长负全责,与学院无关。

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。

湖南科技职业学院

2011年2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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