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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雨花区大学生的一封信
日期:2017-03-23 09:21:23  发布人:Kjxy_wzbwc  浏览量:279

依法服兵役,是《宪法》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。保卫祖国、奉献国防是热血男儿的历史担当。当兵的历史是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。好男儿,当兵去!到军营闯闯去!大学生应征享受相关优惠政策,具体的优惠政策和应征程序为:<?xml:namespace prefix = o />

一、相关优惠政策

大学生优先报名应征、优先体检政审、优先审批定兵、优先安排使用。

(一)保留入学资格

应征入伍的同时可保留入学资格,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,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、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等优待。高职(专科)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。

(二)发展进步前景

1.报考军校。服役第二年或第三年,当年1月1日前不超过22周岁的,可报名参加军校招生考试,如获通过,即可进入军校就读,毕业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,成为军官。大专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,少数民族可放宽1岁。

2.改选士官。服役期满两年,根据个人意愿和现实表现,可申请改选士官。

3.学习技术。服役期间,有机会报名学习驾驶、维修、医疗救护等各类专业技术,为将来步入社会积累资本。

4.复学优待。两年义务兵期满,如不继续服役,可选择返校复学。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,直接获得学分;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可转入其它专业;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,在完成高职(专科)学业后,免试入读普通本科。

5.继续教育。退役大学生(含高校新生)完成学业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,初试总分加10分,国家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,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招生;立二等功以上的奖励的,免试(指初试)攻读硕士研究生;具有高职(高专)学历的,免试入读成人本科,或经历一定考核,入读普通本科,并实行计划单列,录取比例在现行30%基础上增加

6.就业扶持。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%左右,用于招录退役大学生。退役后如不回校继续学习,可选择自主就业或创业。选择自主就业的,在退役1年内由政府民政部门免费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,并推荐就业。退役后从事个体经营的,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,从事微利项目的享受财政贴息。除国家限制行业外,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,3年内限额免交营业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。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及服役期满12以上的士官,退役后由复役退军人安置部门下达指令性计划给予安置。

(三)服役期间经济待遇

1.义务兵家庭优待金。服义务年兵期间,区民政部门每年为其家庭发放优待金。大学生士兵按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发放,我区为15000元/年。

2.义务兵津贴。服义务兵役期间,由所在部队每月给个人发放津贴。标准为:第一年600元/月,第二年700元/月,两年共约15600元。

3.士官工资。义务兵役期满后,如若继续留队改选士官,将由所在部队每月给个人发放工资,标准较义务兵津贴有大幅提高。其中:下士(服役3-5年)年均每月3270余元;中士(6-8年)平均每月4200余元;上士(服役9-12年)每月5100余元;四级军士长(13-16年)每月5900余元。

4.一次性退役金。义务兵及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,退役后由国家统一发给一次性退役金。发放标准为:4500×服役年数。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,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比例增发。

5.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。义务兵和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官,在退役第二年的8月底前,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经一次性经济补助。其中,义务兵服现役2年补助9000元,士官在发放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为4500×服役年数。

6.资助复学学费。应征入伍的大学新生退役复学后,可以按规定申请学费资助,本专科不超过8000元/学年,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/学年。

从我区入伍的大学生,服役两年后退役复学,各类经济补贴为:义务兵家庭优待金:15000×2年=30000元;义务兵津贴:两年共约15600元;一次性退役金:9000元;一次性经济补助:9000元;国家资助复学学费:最高三年24000元。 以上共计87600元。

(四)到艰苦地区服役有关优惠政策

    进藏、进疆服役的义务兵家庭除各类经济补贴外,另外奖励10000元。

二、报名应征程序

6月1日前,有应征意向的同学可登录“全国征兵网”(网址:http://www.gfbzb.gov.cn)进行网上报名。报名成功后,到学校武装部(保卫处)登记,然后参加区征兵办统一组织的体检、政治考核。在全国征兵网上填写并打印《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,交学校武装部(保卫处)。区征兵办批准入伍后,9月5日开始起运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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